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螺旋输送机技术员关注:遗弃婴儿是否构成犯罪?

2015-11-20 16:04:09| 发布者: 沧州衡泰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| 查看: 1982

螺旋输送机技术员关注:遗弃婴儿是否构成犯罪?11月19日中午,市民李先生发现一名女婴被扔在了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里3栋东侧公厕旁的垃圾桶里。

李先生说:“中午12点,我上厕所从那儿过,开始以为是个袋子,没仔细看。风一刮一看,是一个小孩!”

据李先生回忆,这个婴儿是个女婴,身体蜷缩着,浑身青紫,布满了秽物,被人用一个塑料袋装着。他不知道这名婴儿是否还有生命迹象,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。

但是,事情并没有像李先生希望的那样,120急救人员最先赶到现场,但随后很快离开了。这名弃婴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……随后,辖区派出所的民警也来到了现场进行勘察。在场的不少市民都觉得十分惋惜,“不想要这孩子就别生,生了就得对她负责任,是不是?!你穷也好,富也好,都得负责任!”

下午2点20分,市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将死婴拉走了。民警表示,此案他们会做进一步的调查。

遗弃婴儿是否构成犯罪?

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,对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,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,情节恶劣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另外,如果将婴儿遗弃于没有行人或人迹罕至的地方,其行为则严重侵犯甚至剥夺了弃婴的生存权,会涉嫌故意杀人罪。遗弃儿童是用隐形的方式逃避自己社会责任的行为,这种责任包括亲情的割舍、道德的沦丧、人格的湮灭,对儿童、家庭、社会具有不可忽视的危害性。

对于故意杀人罪的量刑,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,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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